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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观点
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的建议
时间:2023/5/25 10:11:28 浏览数:1190 【关闭页面】

12月7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,要求除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医疗机构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,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查验健康码;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。

新十条出台后,部分单位和地区仍未按规定予以执行。如:银行机构仍要求进入场所前扫场所码、查看健康码、测体温。德阳至中江往返途中仍设有查看健康码的固定点位,对通行车辆驾乘人员查看健康码后,才予以放行。

因此:建议

市卫健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、企事业单位准确传达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对部分单位、地方行政机构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管控措施进行及时纠正。


(来源:德阳市工商联2022年度社情民意信息)